一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
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,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:坝高70米以下、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以下、水工隧洞洞径小于8米(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)且长度小于1000米、堤防级别2级以下。
二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(增项资质)
(1)城市道路工程(不含快速路);单跨 2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;
(2)8 万吨/日以下的给水厂;6 万吨/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;10 万吨/日以下的给水泵站、10 万吨/日以下的污水泵站、雨水泵站,直径 1 米以下供水管道;直径 1.5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;
(3)2 公斤/平方厘米以下中压、低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 50 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,直径 0.2米以下热力管道;
(4)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;
(5)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(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);
(6)5000 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、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;
(7)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。
三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(增项资质)
(一)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;
(二)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;
(三)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、民用建筑工程;
(四)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。
四、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(增项资质)
可承担二级以下公路,单座桥长 500 米以下、单跨跨度 50 米以下的桥梁工程的施工。
五、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(增项资质)
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:
(1)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下;
(2)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下;
(3)网壳、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33米以下;
(4)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3000吨以下;
(5)单体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下。注:钢结构工程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体承重梁、柱等均使用以钢为主要材料,并工厂制作、现场安装的方式完成的建筑工程。
六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(增项资质)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,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。
七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(增项资质)
可承担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。
八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(增项资质)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600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工程的施工。
九、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(增项资质)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、线路、管道的安装,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、安装。